索引號 | 001008003009001/2025-104613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fā)布機構 | 蒼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蒼南縣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印發(fā),。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和有關內容,,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問題一:新房票政策出臺的背景及依據,?
答:《蒼南縣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蒼政辦〔2022〕36號)》自2022年10月8日施行以來,拓寬了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對安置房屋的多樣化需求及提高安置速度,取得了一定成效?,F因單位職能變更及《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溫州市區(qū)房屋征收實施房票的意見》(溫政辦〔2024〕44號)的發(fā)布,,為了保持政策的一致性。根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溫州市區(qū)房屋征收實施房票的意見》(溫政辦〔2024〕44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們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優(yōu)化完善房票購房政策。
問題二:什么是房票,?
答:房票是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的票據載體,,是征收人出具給被征收人重新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樣式統(tǒng)一制定,。
問題三:房票的價值包括哪些,?
答:房票價值即房票票面金額,包括權益金額和房票獎勵,。
住宅征收權益金額根據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權益量化后的金額就高確定(含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各項獎勵和補助),。
非住宅征收權益金額按貨幣補償方式量化。
房票獎勵為被征收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使用房票購買房源超市所列房源并簽定訂購房合同的,,可根據下列情形按已使用權益金額的相應比例給予獎勵,。
(1)出票之日起6個月內購房的,給予15%(含)以內獎勵,;
(2)出票之日起12個月內購房的,,給予10%(含)以內獎勵;
(3)出票之日起24個月內購房的,,給予8%(含)以內獎勵,;
(4)出票之日起36個月內購房的,給予5%(含)以內獎勵,。
問題四:房票的使用期限有多久,?
答: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4個月,。24個月內未購房且仍有購房意愿的,,可向征收實施單位提出延期申請,房票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問題五:選擇房票有哪些獎勵,?
答:在使用期限內用房票購買房源超市房源并簽訂購房合同的,可以根據購房的不同時間節(jié)點按已使用的權益金額獲得相應比例的購房獎勵,。越早買房,、權益金額使用越多,所獲得的獎勵也越高,。
問題六:房票支付購房款后還有結余怎么處理,?
答:已使用房票權益金額超過80%(含)的,剩余房票價值扣除未使用權益金額部分的房票獎勵予以兌付,;未超過80%的剩余房票價值按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方式的相應比例金額予以兌付,。
假設房票權益金額為100萬元,房票使用人在第5個月購買一套價值92萬元(按比例拆分后80萬元是權益金額,、12萬元是按15%計算的購房獎勵)的房屋,,則拆出的房票權益金額為20萬元,。拆票不改變原房票的出票日和使用期限。拆票后的剩余子票可以兌現現金(權益金額20萬及持有期利息)或者再購房,。
問題七:房票可以購買哪些房源,?
答:可以通過房源超市選政府統(tǒng)籌房或商定商品房,具體以房源超市公布為準,。
(一)政府統(tǒng)籌房,。是指政府或縣屬國企以自建、代建等方式建設,,或收購的預售,、現售房源。政府統(tǒng)籌房源納入“房源超市”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統(tǒng)籌房管理單位已制定統(tǒng)籌房購買規(guī)則,。
2.統(tǒng)籌房管理單位對所提供房源予以評估,,實行“一房一價”。
3.統(tǒng)籌房管理單位已制定清晰的樓盤表,、區(qū)位圖,、戶型圖供房票使用人選擇。
(二)商定商品房,。是指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已辦理首次登記,,經政府商定納入房票安置房源的商品房。
問題八:房票是否可以變更,?
答:被征收人是自然人的,,可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出將房票使用人變更為近親屬,近親屬范圍適用《民法典》第1045條規(guī)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變更次數僅限一次,。變更后的房票價值,、使用期限、獎勵,、兌付,、期滿處置等按《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問題九:選擇房票還有其他優(yōu)惠政策嗎,?
答:可享受金融,、教育和稅收等方面的優(yōu)惠政策(詳見《意見》主文),。
解讀機關:蒼南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解讀人:陳松 聯(lián)系方式:0577-59896029